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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酝酿推荐吉林工商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、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安排意见
2017-12-18 11:55  

各分工会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、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》和《吉林省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吉林工商学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任期已满。经学院党委批准, 在学院第二次教代会期间,选举产生吉林工商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,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。

一、委员名额

1.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,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颁布实行的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产生。

2.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设15人,候选人预备人选为17人。

3.第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设5人,候选人预备人选为6人。

二、委员条件

1.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,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。

2.具有较强的事业心,良好的职业道德,具有与时俱进、开拓创新精神。

3.热心工会工作,办事公道、作风正派、正直务实、联系群众,切实代表群众说话办事。

4.必须是教代会代表。

三、委员产生程序

1.委员候选人经各分工会充分酝酿,按照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额,组织全体教职工酝酿提名,根据多数人的意见,提出初步人选。

2.各分工会对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,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,按名额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,经基层党组织同意后报学院工会。

3.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多数分工会的意见,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,提交基层分工会。

4.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召开全体代表会议,采取差额选举办法,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17名工会委员会委员和6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(含差额)。

5.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票数及委员所需各类代表比例情况,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,提交各分工会讨论。

6.讨论通过后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,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,采取等额选举办法,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正式选举,产生吉林工商学院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2月19日,布置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工作。

12月20日前,将酝酿提名结果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工会)。

12月21日,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多数分工会的意见,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。

12月22日,将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提交各分工会。

12月27日前,以各分工会为单位召开全体代表会议进行差额选举,并在27日下班前将选举结果上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工会)。

12月28日,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票数及委员所需各类代表比例情况,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(等额),提交各分工会酝酿讨论,并将结果上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工会)。

12月29日前,讨论通过后的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(等额)报学院党委审查批准,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采取等额方式进行正式选举。

五、几点要求

1.各分工会要按照学院的统一部署,在各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,各分工会代表会议由分工会主席主持,酝酿选举要严格标准,严密程序,务必保证时间。

2.各分工会要根据委员候选人条件,在全院教代会代表范围内进行自下而上酝酿,被推荐的人选应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,在全院范围内综合考虑,提出工会委员会委员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。

3.各分工会代表们要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使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具有广泛群众代表性。

吉林工商学院筹备工作领导小组

2017年12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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